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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灵活、易消纳的分布式光伏,自2016年以来,更是出现了井喷式发展,引来市场一片躁动。
枫塘村党支部书记程其华表示,该项目除了缴纳租金,给枫塘村集体之外,总共覆盖古埠镇23个行政村的贫困村1023户,每年分红3000元。枫塘村有一处200亩滩涂,常年荒废没有利用。
太阳能电池板安装在水泥桩上,以后下面还将种植作物和饲养家禽,搞认养牧场、观光农业。经过4个多月的运行,初见效益,发放了第一期分红。项目负责人表示,我们利用沿河滩涂及旱地铺设太阳能电池板,最大限度节约了用地。据了解,该项目还有古埠镇其他22个行政村964户贫困户享受到了分红另一方面,支持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企业与沿线及周边国家开展重点项目合作,大力推进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真纳太阳能光伏等项目建设。
《规划》指出,以光伏扶贫带动脱贫致富,重点将在全区32个贫困县(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立村级扶贫电站建设和后期运营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电站长期可靠运行和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强化环境敏感区域美观建设,特别是高铁、高速公路沿线、重要景区入口处等区域要严格按照《既有民用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用技术导则》《新建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经规划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在设计、施工等环节要注重与自然风格协调统一。
在秀洲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直接交易试点,实现分布式光伏电量就近消纳。加强太阳能全产业链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支持光伏制造和应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检测体系。(三)2018~2021年,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按年度总结推进光伏+经验,召开光伏+推进会议和典型现场会,总结提炼关键和共性经验,在已有领域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各地光伏应用主管部门要按照《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和《嘉兴市家庭屋顶光伏企业规范要求》(试行)规定,对光伏应用工程建设企业加强管理,对电站设计和工程建设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研究制定支持光伏工程总部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光伏企业走出去发展。到2021年,光伏应用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努力把嘉兴打造成全国光伏+融合与创新应用高地。
统筹管理和分工协作相结合。鼓励在旅游特色小镇、旅游风景区等旅游休闲场所和城市绿道等生活慢行领域大力推进光伏照明,打造光伏+特色旅游新亮点。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助推光伏+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修编完善《太阳能光伏应用十三五规划》,统筹考虑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合理规划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
发展应用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开展技术集成应用和运营管理模式、市场化交易机制创新,实现光伏新能源生产和使用的智能化匹配及协同运行。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具备光伏发电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全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园区内新建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或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努力实现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全覆盖。实施光伏+应用规模提升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光伏+重点领域(一)进园入企。实施光伏+产业水平升级工程。
农光互补组件架设应在2米以上,以适合开展农业机械耕作,渔光互补组件应科学布局,以适合开展渔业养殖,推动光伏+和谐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体系。至2021年,力争引进院士1~2名,引育千人计划人才15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人才30名,培养光伏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以上。
支持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酒店宾馆、商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探索开展光伏+助力商贸场所改造提升。支持以新耀光伏云平台、电腾光伏云平台等为依托,整合接入各类企业自建和第三方光伏运维监控系统,建立区域性光伏应用监控运维云服务平台,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重点监控、全局运维、智能抢修、精确结算等全业务全流程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带动光伏+多元化产业发展。市光伏办按季度汇总光伏+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全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光伏发电应用比例达到100%,公共机构、学校、商业建筑和新建建筑屋顶光伏应用比例超过50%,在交通、商贸、旅游等领域分别打造一批光伏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形成一系列特色领域光伏应用产品。围绕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融资、安装、运维、售电和碳交易等各环节开发个性化、定制型互联网应用工具,推进光伏+全产业链的流程再造,提供智能精准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每年对市内制造和销售的光伏组件和配套关键产品实行抽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进光伏+作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突破口,以光伏产业技术升级为动力,以市场应用拓展为路径,以产业链协作为支撑,以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创新为保障,健全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快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七)推进光伏+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不定期组织光伏+市场客户、设计、施工等相关主体开展技术培训,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光伏应用的积极性。支持秀洲高新区、嘉兴勤丰变电站等地率先开展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光伏新能源互联网。
鼓励使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调整完善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市机关事务局为成员单位。
光伏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农(渔)光互补和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特色领域等光伏应用标准。鼓励光伏新能源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机遇,参与跨国光伏产能合作、境外营销网络拓展,优化全球产业布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全市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健全检测认证制度,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产品及其使用材料的产品试验、例行检验所必需的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关键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新型电池、逆变器、光伏材料、光伏装备、储能系统、主动配电网、智能计量、电力通信、智能清洗等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技术难点和装备瓶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引进培育光伏工程总部型企业,推动光伏工程企业走出去发展,参与国家光伏扶贫和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前端工程设计、后端检测和电站运维等延伸业务。
加强太阳能全产业链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支持光伏制造和应用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检测体系。鼓励探索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方式和配套支持政策,有效保障光伏小康工程精准实施。
修编完善《太阳能光伏应用十三五规划》,统筹考虑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合理规划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实施光伏+产业水平升级工程。
(三)2018~2021年,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区)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按年度总结推进光伏+经验,召开光伏+推进会议和典型现场会,总结提炼关键和共性经验,在已有领域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为深化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构建开放共享的光伏新能源互联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镇级光伏集中应用、农村户用光伏连片开发改造,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型城镇化能源应用中的比重。分类实施和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工作任务(一)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在高铁高速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道路照明等交通设施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应用。
推动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企业建立电站台账明细并按月度报送各地光伏应用主管部门,通过实施月度抽查、季度通报和年度综合评价制度,对单位装机成本、发电量、质保期等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施淘汰退出制度。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具备光伏发电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要全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园区内新建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或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努力实现园区光伏发电应用全覆盖。
施工单位应在安装合同中明确承诺承担光伏电站涉及使用年限内的终身工程质量和运维责任。调整完善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经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市机关事务局为成员单位。